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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共用墙,一条宅前路,府院联动调解拆“心墙”

发布时间:2025-05-07 17:25:50


“我们以前是亲戚啊,为了这点矛盾闹了几十年,真是不值得!感谢你们,让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新安县法院磁涧人民法庭内,当事人大成(化名)在签署调解协议后,泪洒当场。 

一面共用墙,一条宅前路,让亲、邻两家人积怨二十余年。这下,终于解决了!

2012年大成建房时,堂侄媳妇小花(化名)请求共用西墙建房,并约定支付一半费用。后小花丈夫去世,两家因琐事生嫌隙,小花拒绝按约定支付共用墙费用,并称1997年时考虑两家亲属关系,又经村里调解,同意大成在小花家宅基内开辟了一条临时通道用于通行,现大成应按每年500元支付过路费。双方从争吵到冷战,经村、镇两级有关部门多次沟通、调解均无果。

新安县法院磁涧人民法庭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争议现场摸清矛盾症结,确认伙墙结构及通道位置,并走访村民、翻查档案,了解双方关系。

“案件标的虽小,但双方矛盾多年累积,若仅对双方进行说理,可能达不到纾解心结的社会效果。”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联合司法所、村干部、乡贤等组成调解团,分头攻坚,多方联动:由法官结合案情背靠背疏导,释明各方权利义务;司法所调解员及村干部凭借群众基础和社情民意,从情理角度耐心劝解;乡贤邻居打亲情牌感化劝解;各方合力,共寻破冰良方。

历经多次现场说理调解,双方终于达成折中方案,并在多方见证下,当场履行协议,横亘在两家人之间20多年的“心墙”消弭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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