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某县法院充分发挥“一府两院”协同联动优势,并在上级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帮助支持下,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既有力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双赢效果。
原告张某的父亲系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张某为此向某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县人社局审查材料后认为,原告家属死亡时已经超过60周岁,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以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为由,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案件受理后,某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第一时间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诉讼预警告知书,提醒其及时发现风险、化解争议。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一判了之”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纠纷,秉持老百姓打官司求的不仅是“一纸判决”,更是真正解决问题的理念,某县法院联合县府院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人社局等共同开展案件分析研判会议。会上,某县法院通过理清案件情况、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分享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等,同与会行政机关就该起纠纷展开深入讨论,共同探索问题解决的最佳方法。同时,某县法院也积极寻求市中院的帮助与支持,协同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经过两次府院联动会议,多次背对背沟通,最终县人社局受理了该起工伤申请,原告主动撤诉,该起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安阳两级法院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府院联动、同频共振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