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于案件判决之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一次性追回彩礼款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5月,马某与周某登记结婚。此前,马某按照习俗向周某支付彩礼款及金银首饰若干。2023年2月,双方因性格不合矛盾频发而开始分居。
2025年2月,原告周某将被告马某诉至获嘉县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被告马某答辩,要求原告周某返还彩礼款和“五金”共计16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员额法官贺雪娟第一时间查阅卷宗,综合考虑到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彩礼金额过高、共同生活支出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周某与被告马某离婚,原告周某向被告马某返还彩礼款5万元。
判决生效后,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员额法官采取“双管齐下”措施:一方面,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判后释法,使其明白履行判决是法律义务,拒不履行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另一方面,联合当地村委会做好劝导工作,共同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义务。
最终,在员额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告周某一次性向被告马某返还了彩礼款5万元,双方清结,案件圆满化解。
下一步,获嘉县法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加大离婚纠纷实质化解力度,以更加务实的司法举措,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