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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衍聪团队:司法为民践初心 刑事审判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5-04-09 17:24:01


张衍聪(右)朱欢

张衍聪,现任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团队成员有书记员朱欢。

张衍聪带领团队以“如我在诉”理念为指引,通过高效办案、温情调解和源头治理,2024年审结刑事案件261件,近三年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无一冤假错案,所负责的平安建设工作位居区直单位第一名,用司法实践诠释新时代法官的使命担当。

司法有温度,在裁判中传递人文关怀

2023年,张衍聪团队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其前同事马某15万余元,刘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对其量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面对刘某诈骗案的特殊案情,张衍聪明白如果简单的判处刘某刑罚,被害人马某的经济损失则难以挽回,而被害人真正需要的是挽回经济损失。作为主审法官,张衍聪突破就案办案思维,通过刘某的辩护人联系刘某的父亲,多次打电话给被告人家属做工作,告知其赔偿谅解的宽大处理政策。通过十余次电话沟通,被告人家属多方筹资,代刘某赔偿马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促成全额退赔,后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至此,矛盾彻底化解,在依法适用缓刑的同时维护了被害人权益。

在工作中,张衍聪深刻体会到刑事审判定罪之有无、刑罚之轻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每一份判决都体现了善恶价值的取舍和法治精神的引导。正是这种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事实真相的执着,支持他在刑事审判战线上不断前行。

调解有深度,在矛盾中寻求最优解

2024年4月底的一个雨夜,伸手不见五指。被告人梁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濮阳市苏北路东段由东向西行驶时,与未分道通行的行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市交警队认定,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件审理中,张衍聪考虑到被告人梁某经济并不富裕的状况,又体恤被害方失亲之痛,于是多次深入双方当事人家庭,三次组织被告人梁某的前妻和被害方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被告人梁某的前妻主动代被告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21万元,被害方对被告人的过失犯罪行为表示谅解,被告人被宣告缓刑。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感谢。本案既保障被害方权益,又避免了“案结事未了”的风险隐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事判决涉及对人的自由、生命及财产的限制与剥夺,涉及罪与非罪,容不得半点马虎。张衍聪认为,一名合格的刑事法官,要秉承一颗善良的心,胸中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之间、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之间、诉辩双方的争议意见之间,以悲天悯人的换位思考能力和惩恶扬善的是非裁判功力,作出公正的判决。

治理有精度,在办案中延伸司法职能

2022年下半年,被告人徐某在濮阳市城区伙同他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造成120余名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案件审理中,张衍聪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致力于追赃挽损工作,制作《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清单》,详细列明40个涉案账户的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附在该案刑事判决书后面,移交执行局扣划后,第一时间制作《集资参与人分配清单》,为集资群众及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张衍聪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力推进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审理,防范化解风险;依法审结暴力犯罪、危险驾驶罪、电信诈骗类犯罪、盗窃罪等案件,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外,张衍聪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高校、中小学开展防电诈宣传,通过真实案例解析和庭审旁听,提升学生法治意识。

“法官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张衍聪常以此告诫团队。扎根刑事审判一线七余载,张衍聪始终关注每个刑事案件背后蕴含的民心,要求自己要常怀仁爱之心,以“如我在诉”意识给受害者以慰藉、予受困者以扶助。这支兼具专业硬度与司法温情的审判团队,将继续用“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智慧平衡法理人情,以“铁案”精神筑牢正义防线,用为民初心续写司法为民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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