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一案。北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越担任审判长,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王宁出庭应诉。十余名车辆管理所民警旁听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双方围绕原告主体资格是否适格、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办理依据是否充分、登记审查流程是否合规等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马越院长在庭审过程中,始终保持专注与严谨,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把控庭审节奏,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关键问题和观点,仔细聆听,不时进行询问与核实,充分保障了庭审程序的规范与公正。王宁所长全程专注,主动发声回应原告诉求,详细阐释了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在车辆管理登记过程中需要审查的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展现了行政机关直面问题,接受司法监督的积极态度。车管所民警认真聆听,不时地记录下对办理车辆登记核验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问题。
本次庭审,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对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