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解决这烦心事了!” 原告柴某某拿到调解书时难掩激动。
近日,卫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年的百万借贷纠纷。2010年至2011年,被告翟某某两次向原告借款合计15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18%的利率和还款期限。十余年间,翟某某已陆陆续续还款153万余元。
2023年,原告以“仅还息、未还本”为由,起诉索要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庭审中,双方对已还款项性质各执一词,矛盾激化升级,一度剑拔弩张。
为了更好找准矛盾症结,承办法官逐项核对银行流水,确认原告实际出借本金为150万元,被告的已还款项也超过了本金数额。然而,原告坚持主张剩余债权,被告则对持续还款产生极强的抵触情绪。
为打破僵局,法官向原告柴某某释法明理,说明利息主张的依据及法律规定;又向被告翟某某解释说明案件的争议焦点及可能拒不还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近20次电话沟通、3轮面对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20万元借款,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一次性终结。至此,该案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