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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解“薪”事 绘就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5-04-02 17:39:14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兴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乔某当庭支付原告高某劳务费4000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一次性解纷”。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至2024年7月,高某受雇于乔某,从事货运工作,约定日薪400元。后高某在提供劳务期间,由于操作不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乔某作为车主进行了事故损失赔偿,但拒绝支付高某工资,高某多次索要工资未果,遂诉至法院。

以调解纷让“两难”变“双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吴志浩仔细梳理案情,考虑该案涉及劳务费问题,关乎群众生计,通过调解方式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认真查看双方当事人举证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材料,发现争议焦点在于事故责任分担:乔某主张行使追偿权扣发工资,高某则以低收入难担风险为由抗辩,两人各执一词。

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各自的处境、难处和诉求,正确分析矛盾双方的冲突关键点,采取"双向释法"策略,一面向司机高某讲解雇主对过错雇员行使追偿权的法律依据,一面告知乔某履行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并引导乔某理解司机的辛苦与难处,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支付部分工资+放弃追偿"的调解方案,达到了定分止争的双赢效果。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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