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随着被告某学校将4200元货款履行完毕,原告某公司终于撤回起诉。这起持续了四年的普通合同纠纷,最终在汝州法院调解员的倾心调解下画上了句号。
2020年11月,被告某学校与原告某公司达成宣传标语制作安装协议。随后,公司依约完成宣传标语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然而,自2021年起,学校便以“领导换届”等理由多次推诿。公司不断电话沟通,也多次前往被告所在地协商,但始终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无奈诉至汝州法院,后转至风穴诉调对接工作站进行调解。
面对这起标的额不大却四年未予化解的"小微纠纷",调解员王献军采取“上门调解,拉近距离、情感共鸣”的调解方法,多次到学校实地了解,并和负责人释法明理。在持续的洽谈协商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但考虑到学校的实际困难,双方在数额上各退一步,学校于3月7日履行了全部货款。
汝州法院通过系统化制度创新与基层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构建起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的“汝州样本”。
在制度层面,以“调解员业绩评定”制度为核心,通过科学考评机制优化调解队伍专业素养,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在实践层面,依托覆盖城乡的诉调对接网络,推动“枫桥经验”与司法职能有机衔接,形成“调解员驻站、法官联点、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制度赋能+实践应用+人文关怀”,彰显了司法审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度,更生动诠释了“抓前端、治未病”的多元解纷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