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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代表参与调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5-03-19 17:00:01


图①:法官与代表一起向当事人释法析理。

图②:两位代表用“背靠背”的方法进行调解。

图③: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捺手印。

图④:纠纷妥善化解后,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儿中午的饭我管!”

“我们以后还是老伙计,哈哈哈!”

近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与市、县人大代表联合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原、被告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一番对话格外温暖,现场气氛一片和谐。

此前,因讨要工程款未果,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官张晓亮认真翻阅了卷宗,并通过电话向原、被告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得知两人此前关系不错,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以调解方式尽快解决此案。

调解当天,为确保调解效果,张晓亮专门邀请安阳市人大代表楚保臣、安阳县人大代表李志共同参与调解。张晓亮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听取意见,找出争议焦点,同时向双方释明调解、判决、执行等各项司法渠道解决纠纷的利弊等。随后,两位代表凭借自身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从当事人平日关系入手,采用当事人听得懂、听得进去的语言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法官和代表联合调解,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与认可。
  最终,双方签订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握手言和,重归于好。此时已临近中午,两位当事人向法官与代表表达了谢意后,相伴离开了法院。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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