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一定想办法把你们的事儿处理好”

  发布时间:2025-03-05 16:19:59


“这个案子,怎样处理才能达到原被告双赢的效果呢……”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大马人民法庭庭长崔亚东坐在办公桌前,眉头微蹙,望着桌面上摆放的一沓卷宗材料,心里满是思量。

法庭数日前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签有书面合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也比较充分,还保全到被告名下25万元款项。原以为组织双方调解,能迅速解决问题,可没想到,过程中状况百出。

调解室内,气氛略显紧张。崔亚东耐心地为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经过一番努力,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数额及还款方式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但被告同时提出,自己名下全部款项被法院冻结,没有履行能力,只有先解除保全,自己才能依约向原告付款。但原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保全,其担心解除保全后被告转移财产。

眼看调解成功就差“临门一脚”,案件却又再起波澜。崔亚东法官看着再起争执的原被告,心里犯起了难。原告的担心不无道理,解除保全确实存在被告转移财产的风险,可如果不解除,被告又没有足额履行能力。该案一旦进入执行程序,被告不仅征信会受影响,还要额外支出执行费。而且被告被保全的银行账户是在兰州开立,进入执行后对执行干警来说也是个麻烦事。

怎样做才能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呢?崔亚东主动对接执行部门,共同商量问题解决思路,经深入分析论证,决定尝试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采取“直接从保全账户中扣划+委托当地法院执行”的方式,代替“当事人申请执行”,从根本上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这一方式较好地兼顾了双方利益,也是纠纷化解的最快方式。崔亚东与原被告分别沟通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同意,并共同提出申请。

崔亚东依据《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 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制作了裁定书,裁定扣划被告银行账户相应款项,并转入执行,通过执行委托系统,依法委托兰州当地法院代为执行,最终将调解确定金额成功划扣到账,成功化解纠纷。

“崔庭长,谢谢您,如果不是您从中调解和协调,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拿到扣划款项后,原告第一时间给崔亚东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崔庭长,多谢啦,感谢您设身处地为我着想,官司了了,账户解了,我这边也可以安心经营了。”接到被告发来的消息,崔亚东长舒一口气,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