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蔡县人民法院东洪法庭高效运用财产保全,成功化解一起涉7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并实际履行,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4年3、4月份,原告李某等7名农民工跟随被告苏某务工,后双方结算,被告苏某尚欠七原告工资款70000元,被告苏某向七原告出具了欠条,经七原告催要,被告苏某向七原告给付工资款15000元,剩余55000元被告一直未付,七原告遂依法诉至法院。 案件在年前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分析案情,考虑到农民工的劳务报酬承载着家庭的生活保障和未来希望,妥善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了帮助农民工尽快讨回拖欠工资,便及时向原告建议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释明了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七原告了解清楚后向法庭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法庭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并依法对被告苏某名下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在春节假期期间,被告苏某即和承办法官取得联系,承办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协调,开展调解工作,悉心听取双方的诉求,综合考虑双方
的实际情况,认真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被告苏某愿意主动履行该款项。节后上班第一天,被告苏某便来到东洪法庭与原告签订调解协议,并已经实际履行涉案工资款55000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上蔡法院东洪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利用财产保全、督促履行等多种手段,切实解决好农民工的烦“薪”事,倾情做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护薪人”,让其“劳有所获、劳有所依”,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