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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第一面锦旗---“快速执行”劳务费,“善意执行”为百姓

  发布时间:2025-02-06 16:36:24


2025年2月5日是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上午9:00南乐县法院执行局杜卫光法官收到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担道义 快速执行解民忧”的致谢锦旗,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向杜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这也是南乐法院的法官在2025年春节后收到的第一面致谢锦旗,承载着老百姓对南乐法院法官的认可,体现了对南乐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因劳务纠纷,经南乐县法院依法审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某保证在2025年1月19日前支付原告张某某部分劳务费,余款在2025年6月1日前付清。调解结案后,经张某某多次催要,李某某仍拒不支付劳务费用。春节将至,无奈张某某于1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杜卫光接到立案后迅速做出反应,根据张某某提供的线索,当天下午4:20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传唤到院,经批评教育后李某某仍拒不支付劳务费,杜法官预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晚上11:30左右在将张某某送至拘留所前,为了双方当事人都能过一个安心团圆的春节,杜法官再次对李某某进行释法说理、晓知利害,最终李某某认识到错误,主动联系家人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虽已是凌晨时分,但本案最终实现了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张某某在春节前顺利拿到了劳务费,李某某也免于了司法拘留,双方都能够过个安心年、团圆年。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感谢,更包含着老百姓对法院履职担当的更高期待。该案通过执行法官的“快速执行”,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彰显了“善意执行”理念,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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