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法院审理了原告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诉被告宝丰县某局及第三人刘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一案。承办法官李应敏通过公开开庭、走访调查梳理出解决争议的思路方案,经过耐心协调,实质性解决了这起行政纠纷,还一并化解了相关的民事纠纷,并促使当事人当庭履行,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某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在工作台上进行钢槽折弯作业时,右手指被扎伤,宝丰县人社局对刘某作出工伤认定。刘某所在公司认为其与刘某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且刘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通过开庭和走访调查,李应敏了解到公司虽与刘某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在实际中,刘某接受公司制度约束和管理,且以计件工资获取劳动报酬,公司也未给刘某缴纳社保等。同时了解到,刘某受伤进行了伤残鉴定,关联着已经中止审理的刘某起诉所在公司民事赔偿案件。
考虑到如果仅就单纯行政诉讼进行审理,即使作出判决,刘某的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还要可能面临一、二审诉讼程序及强制执行等程序,让当事人一直“奔波”在各种维权路上。
“如果纠纷的根源问题能得到解决,那么这些可能持续的矛盾和纠纷都将避免。”
在明确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后,李应敏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听取他们的内心诉求和顾虑,不仅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和引导,还从情理角度,劝导各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并积极给出化解方案,通过数次“面对面”和“背对背”沟通协调,最终经过不懈努力,使该公司负责人卸掉因刘某陆续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伤残等级鉴定、两次民事诉讼等形成的心结。
最终,公司和员工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同意在已经支付刘某2万余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支付2.8万元作为赔偿金,并在协议签订后,当庭履行了支付义务。刘某内心筑起的“防波堤”被法律的温暖彻底融化。
手指虽受伤,但心不再痛。刘某感慨地说:“自打受伤后,焦虑、烦躁让我没睡过一次安生觉。多亏宝丰法院,我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至此,这起行政纠纷和相关的民事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