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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楼法庭:“调解+普法”双向发力,让巡回审判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10-28 17:28:11


近日,洛龙法院李楼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释法,有效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由于资不抵债,洛阳某滚动体有限公司于2020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清偿公司各项债务,公司名下的员工宿舍楼于2024年被依法拍卖。公司原职工张某、王某自2019年起一直居住在该宿舍楼,经公司多次要求仍未搬离宿舍,公司无奈将二人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李雪经分析研判,认为二被告在原告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与社区沟通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二被告:

  公司长期拖欠我们工资未付,我们有权继续居住在这里!

原告公司:   如果二被告不搬离宿舍楼,公司破产财产将无法变现,更没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了。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针对双方顾虑,一方面耐心向二被告释明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解开工友心结;另一方面,告知原告待破产财产变现后,要优先保障职工工资。社区工作人员也积极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发挥其熟悉民情、贴近群众的优势,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二被告同意搬出宿舍楼,配合原告尽快实现破产财产变现、分配。

















察民需于微末,解民忧在实处。在办案过程中,李楼法庭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实质性解纷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调解,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加大矛盾纠纷一次性、高质效化解力度,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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