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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买卖起纠纷 法官调解把款追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5:34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王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的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历时5天,快速、实质、高效化解纠纷,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

河南某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橱柜供应安装调试的企业,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该公司向王某供应了79000元橱柜,双方通过微信进行了确认。王某在支付50000元货款后,下余款项迟迟未予支付,经反复催要未果,该公司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受理该案后,立即查阅案件卷宗,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结合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双方陈述,双方争议部分为原告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试,该费用由王某支付3500元,王某要求该3500元予以扣除。

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法官认为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本案事实清楚,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义务。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周口两级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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