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化解纠纷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的作用。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孟轲法庭法官走进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2015年3月,原被告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现原告以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华龙区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腿部受伤现在家休养,行动不便、难以出庭,为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及庭审顺利进行,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就地开庭审理,巡回审判。经过两小时的庭审,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坚持穿透式审判思维,找准矛盾症结。最终,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现该判决已生效。
10月16日,原告在审判庭门口苦等两个多小时,就为了给法官送一面锦旗,说上一句“翟法官,非常感谢你,让我和孩子有了希望”。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这已不是翟法官第一次上门开庭。法官从“坐堂审案”到“送法上门”,用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打通了基层人民法院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坚持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