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前介入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闫某于2012年承包了张良镇李某等9户的土地用于建设景观树苗圃基地,后来由于经营不善,导致闫某从2018年开始,就陆陆续续地拖欠李某等人的承包款共计7万元,在经镇政府、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后,遂将该纠纷推送至张良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张良法庭法官闫刚刚在收到该纠纷后,第一时间向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考虑到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且村民们年龄较大,距离张良法庭较远,于是便多次带领干警到村里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闫刚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从情、理、法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细心寻找调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最终历时三个半小时,双方自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将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能动履职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协作,立足“公正与效率”,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形成纠纷源头化解合力,为人民群众解纠纷,化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