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解放区法院引导债权人申请“执转破”,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仅41天便快速审结一公司“执转破”破产清算案,不仅使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旧案得以清结销案,还帮助一家“无产可破”的企业退出市场,实现破产企业有序出清的良性循环。
该“执转破”案件的破产对象是市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早已长期无经营活动,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法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执行法官与破产团队沟通后,决定将该案由执行程序转为破产程序。在执行法官的引导下,该公司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程序的申请,两天后,法院受理该案件,同时指定破产管理人。经审查,法官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且无法清偿955万余元的破产费用,认定该公司管理人提请宣告该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之后,该院依法裁定宣告市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对破产原因、破产财产及债权性质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执转破’案件启动简易程序,不仅可以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保障破产企业快速、规范退出市场,也可以解决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旧案,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该案承办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