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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 织密乡村“平安网”

  发布时间:2024-07-24 17:39:17


近来,省高级人民法院驻宁陵县石桥镇前赵村帮扶工作队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枫桥经验”精神实质,探索推行“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创新机制基层治理模式,实现了行业管理、专业力量、高效服务与属地管理、党的领导、干群互动有机融合,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治安防范力量薄弱、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紧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建设目标,省高级人民法院驻前赵村工作队聚焦“四心服务”,积极协调宁陵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及县法院城郊法庭,组建“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队伍,服务辖区群众,明确民警、法官、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制成联系卡发放到每一户群众手中,为基层群众提供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法律服务。

“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基层治理模式推出后,有机融合和创新发展公安机关“情指勤督舆”警务机制、法院和司法行政系统,瞄准执法办案、司法为民、诉源治理等切口,强化履职服务意识和群众评价“双认可”同向发力。

据了解,“一村一警一法官一调解员”基层治理模式,强化了政法机关部门协同配合,把“贴心警务”“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多种需求拧成“一条绳”,在服务辖区群众时实现“群众需要、政法干警报到”的快捷“直通直达”。群众通过到户联系卡,针对需要咨询或服务的内容实现“足不出户”专业化高效服务,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挂村民警、法官、调解员通过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全面实现“治安防范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法律服务在一线、隐患消除在一线、法治宣传在一线”,及时、专业、高效地妥善排查化解各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继承和发扬“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新时代“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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