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8.98%、一审案件发改率0.25%、一审民事案件调解率64.1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简易程序适用率98.98%……这是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竹林人民法庭2023年的审判数据。
“竹林法庭受案数逐年下降,案件办理质效逐年上升,这一降一升是诉源治理的成效。”6月1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志强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而在竹林镇镇长赵光辉看来:“全镇上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推动‘无讼(乡)镇、无讼村(社区)’创建,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竹林法庭受案数自然下降。其中,‘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模式,让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特邀调解员坐班解纷
“我和他的矛盾,就是他欠我的钱不还,我准备起诉他。”
“我先和村里联系一下,把纠纷给你们调解一下,对方给钱不就了结了吗?如果对方还是不给,你来法院再起诉……”
竹林法庭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共同调解纠纷
这是发生在竹林法庭的“三田留余”调解室的一幕,特邀调解员张金全正在接待涉诉群众。张金全是一名退休老干部,每天在竹林法庭坐班,擅长婚姻家事、民间接待纠纷、相邻关系等纠纷的调解。
“来这里咨询、打官司的群众都是附近的,他们的事大多数都不复杂,主要是给双方讲让他们听得懂的道理,矛盾就容易化解了。经过我调解的矛盾纠纷有1000多起。”张金全说。
在竹林法庭诉讼服务室,记者看到一张提示函,上面写着:“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选择……可首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群众遇到涉诉问题,可就近找到这里调解,调解不成,法庭将快速登记立案,让群众少跑腿,让矛盾解决在‘家门口’。”竹林法庭负责人时怀飞说。
竹林法庭结合地域文化,将当地广为流传、群众熟知的田氏三兄弟“尊父遗言为孝、兄弟和睦为义”的“三田孝义”文化和豫商典范康百万家族“留有余,让巧于天,让禄于国,让财于民,让福于后”的“留余”思想相结合,推出“三田留余”工作法,将“情孝义”“和为贵”理念贯穿到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
2023年2月,竹林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2023年12月,竹林法庭被郑州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荣誉称号。
完善三级矛盾排查网格
竹林镇以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以“共防、共调、共解”工作法为抓手,镇政府与竹林法庭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镇里设有“三田留余”驻站调解室,开展家事前置调解,争取大事不出镇,在村(社区)设“三田留余”驻点调解室,化解邻里家庭矛盾,争取小事不出村,形成了诉前指导调、诉中参与调、诉后跟踪调的全流程调解工作机制,不断筑牢矛盾化解的“桥头堡”。
“为发挥人民法庭在人民调解中的指导作用,镇里在村级建立了矛盾纠纷化解网络。”赵光辉说。
竹林法庭法官深入农家小院进行调解
竹林镇完善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各村民小组、党小组为成员的三级矛盾排查网格,明确排查范围、直接责任人、处理流程、上报渠道等,通过矛盾纠纷层层排查和处理,实现矛盾纠纷的“抓前端、治未病”。经过基层组织三级矛盾排查网格未能化解的纠纷,由包村律师、包村干部、包村干警继续开展化解工作,未能化解的纠纷,到法庭进行立案。
“按照基层组织三级矛盾排查网格人员发现矛盾的数量、化解纠纷的比例、法庭委派案件化解的数量、成讼率等指标,评出五个级别的调解员。对五星级调解员,提请巩义市法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排查处理纠纷连续处于末位的调解员,建议司法行政部门调整使用。”时怀飞说。
竹林法庭主动加强与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基层组织的联络,加强与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的沟通,及时发现苗头性、初始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尽可能不让纠纷成为诉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法庭及时对辖区内案件进行梳理总结,调研分析纠纷成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以“诉源治理白皮书”的形式向镇党委政府报送。
聚合多方力量构建共调体系
因一笔赔偿金分割纠纷,69岁的李老太将儿媳及孙子诉至竹林法庭。为减少诉讼带给家庭的裂痕,竹林法庭邀请巩义市人大代表、镇东街社区支部书记赵现明参与调解工作,帮助双方充分认识到亲情可贵,从而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庭履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竹林法庭坚持诉前“走出去”,诉中“引进来”的工作方式,建立“法官+特邀调解员+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的“1+1+N”调解体系,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密切联系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威信高的优势,拉近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大大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实效。
竹林法庭在诉中通过与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建立“解纷联盟”,注重搭建平台,精准发力。对于婚姻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在诉后督促履行中,法庭与人大代表、乡贤人士、村委干部等联合进行跟踪回访,将案结事了与情感修复相结合,解“法结”更解“心结”。
“‘三田留余’诉源治理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在源头处实质性化解,不仅让群众满意,也给一线法官‘减压’了,让他们腾出更多精力办好案件。”高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