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形成了“多元治纠纷、源头止纠纷、诉前解纠纷、诉内化纠纷”的诉源治理新模式。
加强多元联动 提供一站式服务
2023年8月,荥阳法院主动与王村镇政府联系对接,将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诉前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一起深度融入王村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并设立王村巡回法庭,由汜水法庭负责管辖。汜水法庭与党委政府、代表委员、派出所、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密切联络,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近日,汜水法庭联合王村镇矛盾多元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200余户村民38万租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了当事人刘某涉及5起流转承包合同的土地租金问题。这起涉及土地流转的群体性纠纷能在短期内得以圆满化解,得益于多部门合力多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得到司法确认。
用心用情回应诉求 千方百计排忧解难
只有走到群众中间,与群众“坐一条板凳”,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诉求。荥阳法院聘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人缘口碑好、知法懂法的人来当调解员,马红兵就是其中的一位。
马红兵常说“有理不怕讲,有账不怕算。”在调解一起亲兄弟借款纠纷时,马红兵发挥自身优势,抓住矛盾焦点,当起了两家的“和事佬”,一次又一次“面对面”“背靠背”向兄弟俩讲理说法,最终使双方打开心结,挽回了亲情。
矛盾在哪里 法庭就搬到哪里
矛盾解决要靠前,要主动,更要能动解决。荥阳法院定期选取民间借贷、家事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到村镇巡回开庭(调解),开展示范裁判(调解),强化基层干部群众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意识,推动基层群众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努力让群众用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化解纠纷,使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知。
某组村民因承包商无力支付土地流转金,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承包方起诉到汜水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汜水法庭研判案情后将巡回法庭开到村文化广场,同时邀请了乡镇专兼职民调员参加旁听,许多村民也自发到现场旁听案件。庭审过程中,法官引导双方充分发表诉求、举证质证,在查清案件事实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人情法理反复和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解除土地流转合同、限期返还土地的协议,双方纠纷圆满解决。
“一村一法官”进乡村 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离群众近一些,解纠纷就快一步。荥阳法院聚焦解决群众不懂法、诉讼难等烦心事、揪心事,启动了“一村一法官”工作站建设,张贴“一村一法官便民联系卡”,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以及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
“马书记,我是荥阳法院的法官,想去了解一下最近村里有什么矛盾纠纷?”“老李,老王把欠你的钱还给你了没有?”“大娘,你说的那个治疗腿疼的药我给您买到了!”“法官,村里拆迁,外嫁女可以分到土地征收款吗?”这是荥阳法院“包村法官”工作的缩影。法官走村入户,走到群众中去,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的家门口,浸润式法治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以最低的成本实现了群众“事心双解”,为辖区乡镇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荥阳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目标导向,拓展延伸司法服务,持续健全“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