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夏集人民法庭是国家二类标准化法庭,位于邓州市夏集镇,辖夏集镇、赵集镇、张楼乡、裴营乡四个乡镇,共106个行政村,人口27.7万余人。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其他工作人员4名,年均结案700余件。
近年来,夏集法庭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凝聚基层调解力量,坚持源头治理,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因案施策,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就地实质解纷新路径,用“主题、和谐、满意”三部曲唱响新时代“枫桥经验”主旋律,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矛盾“双推送”,谱好诉源治理“主题曲”
开展诉源治理,不能仅靠法院“单打独斗”。夏集法庭告别“单打独斗”,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辖区地方党委领导下,推行矛盾纠纷“双推送”,形成基层治理工作闭环管理,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好。
在工作中,对于法庭受理的诉前案件,根据具体案情选择自行调解或进行矛盾纠纷“两推送”:一是将在辖区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推送至乡镇综治办,由乡镇综治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法庭合力化解;二是将适宜村级组织化解的矛盾纠纷,推送至当事人所在村委进行调解。接受推送的乡村干部作为矛盾纠纷“双推送”第一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各方调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直接撤回起诉材料或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退回法庭登记立案,依法导入诉讼程序。
定期参加乡镇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对现有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研判,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排查。积极为党委政府基层治理建言献策,从法律角度提出可行性意见。建立诉源治理联动机制,以辖区4个乡镇综治中心为联络点,将辖区106个行政村全部纳入联动范围,与村支两委干部建立常态化联系,及时发现潜在矛盾,力争从源头上解决纠纷。
二、绘制“同心圆”,共奏纠纷化解“和谐曲”
为了进一步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夏集法庭与夏集派出所、夏集司法所构建“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诉源治理前置的联动模式,形成“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治理共同体,真正体现“一庭两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
通过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定期开展会商沟通,相互通报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情况。设立专员联络制,主动通报预警信息,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推进基层矛盾纠纷联调对接,健全调解前置程序,完善在线司法确认机制,建立重大敏感案(事)件联合会商机制,组建联合法治宣传队伍,共同构建“庭所联动、庭司联调、工作协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共解”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合力打造多元解纷新模式。
同时,夏集法庭不断充实调解纠纷“人才库”,深度挖掘辖区“乡贤文化”基因,邀请社会经验丰富、熟悉民风民俗、德高望重的乡贤组建“乡贤调解室”,发挥“乡贤”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参与纠纷化解。定期对乡贤等基层调解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调解技巧及能力。近期,夏集法庭在接到一起兄弟之间为宅基纠纷立案材料时,经过了解双方因老宅基问题已数年如路人,法官主动邀请乡贤调解员和镇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诉前调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解开了兄弟俩多年的心结,弟弟撤回诉讼材料,明确表示不再诉讼,兄弟俩握手言和。
三、服务“零距离”,唱响人民群众“满意曲”
夏集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架起了法院与群众交流的桥梁,全方面多维度的为民服务让当地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增强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同感,用公正高效、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唱响人民群众“满意曲”。
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运用网上立案、智能庭审、远程开庭、在线调解等科技手段,让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在非法庭驻地乡镇建立巡回办案点,推行常态化巡回审判,促进纠纷就地就近化解。重视判后答疑工作,主动将“判后答疑”嵌入“送达环节”,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举办丰富多样的法治讲座、送法进乡村(社区、校园、企业)、以案说法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
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夏集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宽司法服务覆盖面,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争取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上有新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上有新成效,用实际行动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的“桥头堡”,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