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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睢阳区:“锦”映初心 “旗”赞执行

  发布时间:2023-11-07 15:27:34



感谢法院的高效执行和法官的辛勤付出,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和执行速度!”11月3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快速妥善执结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案结事了后,申请人向该案承办法官赠送一面锦旗,表达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2016年5月,小郭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标准等事宜。后因开发商逾期交房730天,多次协商未果,小郭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睢阳区法院依法审理,判令开发商向小郭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天然气初装费等共计8.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开发商迟迟履行,小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赵伟在第一时间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多次电话联系敦促开发商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形象与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通过网络查控平台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

经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和反复沟通,开发商慑于执行高压,渐渐转变态度,从拖延支付变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小郭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协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案至此也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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