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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大民生!武陟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3-10-26 15:47:57



为进一步提高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率,快速高效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10月25日凌晨6时,在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下,武陟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孔令晨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吕洪涛各带领一组干警,兵分两路,直击失信被执行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武陟融媒记者全程跟踪报道。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小标的执行案件,执行局结合该类案件特点,认真分析研判、逐案梳理筛查,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为专项执行打下坚实基础。施文星院长在现场指挥执行,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坚持严格依法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释法析理与法律震慑相结合,灵活采取执行措施,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执行现场一:

被执行人“走为上计” 

最终被逮个正着

周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此次行动中,干警们多次敲其家门未开,但能听到家中有动静。根据周某所住的楼层较低等周围环境情况,为了防止其从窗户逃走,施文星院长要求干警在居民楼内外进行布控。一番敲门过后,周某的妻子终于将门打开,并谎称周某未在家中。正当干警在周某家中进行搜查时,在外把守的干警打来电话称已将周某控制。原来,周某听到法院干警的敲门声后,立马从卧室窗户跳下逃走,正巧被干警抓了个“现行”,最终被依法拘传回法院。经过法院的一番批评教育,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羞愧地说道:“我不跑了,我一定配合法院执行!”

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抱侥幸心理未付劳务费

慑于执行压力当场履行

“我以前觉得就几千块钱,法院不会来家找我,我认识到自己错了,现在就把劳务费履行了!”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3300元劳务费,被列为此次行动的执行对象。执行干警在刘某家中找到了他,再次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分析利弊,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刘某慑于执行压力,当场将劳务费履行完毕。

在此次行动中,当场履行完毕2件。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1名,其中,执行完毕4件,和解终结4件,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达36.79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履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下一步工作中,武陟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小标的案件提质增效,用干警的“奋斗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努力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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