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淇滨区法院通过网络庭审平台线上调解了货车司机与房地产企业之间因房屋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
谢某在河南某公司处购买房屋,向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因资金短缺不能按时偿还,商业银行实际扣划河南某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商业银行的保证金款项。河南某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向谢某予以追偿。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件后,通过电话方式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得知被告谢某为一名货车司机,考虑到货车司机谢某长期在外,不能到庭参加庭审,便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网上调解,了解谢某的经济状况,并对原告河南某公司进行了详尽的释法工作,在保证原告河南某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原告河南某公司作出了最大的让步,不收取被告谢某将近10000元违约金,并同意被告谢某按照代偿的保证金额分六期予以偿还,彻底解决谢某资金紧张问题,既不影响谢某的正常运输,又保证了原告河南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彻底化解了矛盾。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坚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运用网络庭审的方式,为当事人减少讼累,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用真情化解矛盾,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难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