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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拒执”亮剑 被执行人移交公安后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发布时间:2023-09-13 16:29:28


99日以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好消息频频传出,原来是三起涉嫌“拒执罪”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后,其家人均代为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承办人崔东鹏介绍,三起案件的共同点都是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逃避执行。其中既有和解后偷偷变卖公司不还款的,也有有财物不愿拍卖的,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后,执行团队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后通知被执行人抓紧配合履行。刚开始,被执行人都是满不在乎,认为无非是拘留几天,或者态度强硬不愿和案件申请人协商还钱,经过多次劝说仍拒不履行的,最后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这三起案件都是被执行人刚刚移交就态度大转变,让家人前来还款。

那到底什么是“拒执罪”,因何威力巨大?“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能力履行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像转移资产躲避执行、虚假合同之类的行为,都只是被执行人自欺欺人高招,不仅难逃法网,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今后,巩义法院也将对拒执行为继续秉持零容忍 严打击的态势,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不断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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