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前往目的地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马某等3人,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后,最终当场履行4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事因武某向河南安阳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6万余元,马某等3人为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眼看借款期限将至,但银行迟迟未收到还款。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向借款人催要,均未回应,故该银行将武某等人起诉至龙安区法院。由于武某等人未在法定履行期间履行,河南安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月23日,龙安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根据线索,与申请人一同前往目的地,并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马某等3人,其三人辩解到,自己并不是借款人,只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执行干警从孩子的角度替马某等3人考虑,如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则会被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纳入失信名单会对孩子的未来造成不良影响。起初他们认为自己只承担担保责任,并不是实际上的借款人,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在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个别人心中产生动摇,表示会积极联系实际借款人,但依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准备拖延时间企图将责任全部归咎于借款人,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拘传措施,其三人迫于执行威慑力,当场履行4万余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
一则则简短的失信限高人员名单、悬赏执行公告,一个个拒不执行的案例,一次次早起晚归的集中执行行动,龙安法院执行局在龙安区辖区营造了高压的执行氛围,也让被执行人的心理从过去的“躲避执行”转变为现在的“主动履行”。
“跋山涉水,步履不停;山高路远,映照初心”,执行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