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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怀孕逃避执行?拘!

  发布时间:2023-06-12 15:22:40


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竟然还有人试图钻法律的“空子”不还钱?68日,有一位女士在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假借怀孕逃避执行,被执行法官当场拆穿。

20164月,梅女士因工程需要向巴某借款30万元,张某、徐某共同为梅女士担保,并出具借款手续。借款到期后,巴某多次催要,但是梅女士一直推脱不还。经审理,法院判定,梅女士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担保人张某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权向梅女士追偿。张某代梅女士向巴某还款39万余元后,向梅女士追债,20234月申请对其强制执行。

68日上午,巩义法院执行法官李宇洋带队到荥阳市区内找到了被执行人梅女士并将其带回执行局。经过现场释法明理,梅女士仍无履行之意,多次与执行干警争吵,并声称自己已怀孕1个月有余,法院不能限制自己人身自由。于是团队干警购买了验孕棒给梅女士进行测试。梅女士使用不当手段使其中一根验孕棒呈现怀孕假象后,团队干警又带梅女士到附近医院复查,但此时各项检查结果均显示梅女士并未怀孕。

证据齐全,梅女士已经无法通过“假怀孕”来逃避执行。考虑到梅女士以往长期躲藏以逃避执行、不愿还款的一系列行为,执行干警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当天晚上11点送至拘留所。

法官说法:将孕妇排除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对象之外,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但是不应成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手段。任何企图以躲避方式逃避执行的行为都是徒劳,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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