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走进郑州大学,环资庭副庭长别志定、员额法官申春福、王江华组成合议庭,在法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郑州大学法学院13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堂生动的司法大课堂。
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起诉称,马亚浩、尚进锋自2021年11月25日在没有采伐许可证、林权证的情形下,违法在涉案林地范围内挖山毁林,致使国家公益林毁损严重,构成环境民事公益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马亚浩、尚进锋立即停止滥伐林木等损害环境公益的违法行为、连带赔偿损失以及环境受损至生态修复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赔礼道歉、承担诉讼费及律师费等。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应由公安机关先行处理,侦查终结后根据公安机关查明的事实另行处理,裁定驳回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的起诉,该中心提起上诉。
本案系我省首例涉及刑民交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否受理本案是争议焦点、重点和难点。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对一审结果反映强烈。合议庭提前作好案件预判,经过认真、充分、全面准备,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并当庭宣判,以翔实、充分的说理,准确适用法律,支持了北京市朝阳区环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的上诉请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师生表示,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比较激烈,合议庭精准把控节奏,庭审进行顺畅,并当庭作出裁判,彰显了法官的责任担当。省法院这次在郑州大学公开开庭,不仅让广大师生能够近距离地观摩庭审,熟悉庭审程序,而且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了直观体验,收获很大。希望与省法院环资庭加强沟通协作,在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典型案例等方面加强研讨,共同助力美丽河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