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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法官乡村行 唱响法润万家进行曲

  发布时间:2023-04-11 16:36:49



       春风和畅、风月成诗、法典如歌。叶县人民法院青年法官王青丽躬身力行,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更好的司法故事和法治声音。王青丽,女,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叶县人民法院任店人民法庭负责人,因工作出色,被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十佳法官”。
       公平正义的司法守护者

       自工作以来,王青丽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为叶县法院的审判工作不遗余力。2022年,该同志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38起,近三年办案数位居全院第一名。作为一名女性法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她用勇敢和智慧挑起了肩上的责任,让当事人更直观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司法公正多一份信任。曾经,王青丽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朱某10岁的女儿被任某驾驶的三轮车撞到致当场死亡,任某家境十分贫困,无力赔偿朱某,案件僵持不下。考虑到这种情况,王青丽几经周折找到任某的5家亲戚,一次又一次的对他们讲法律、讲人情、讲道义,做思想工作,最终5家亲戚愿意凑钱赔偿原告,案件以调解解决。原告获得了赔偿,被告获得谅解减轻了刑事责任,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躬身力行的普法宣传者

       担任任店法庭负责人以来,王青丽在审理案件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主动转换角色,积极开展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为了将公开、公正、便民、为民的阳光司法服务真正融入工作点滴中,让群众接受法律的沁润,培育文明乡风,王青丽在辖区内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带领任店法庭的干警们深入田间地头、小区社区、厂矿车间,将法律术语转换成群众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进行普法宣传,并发放针对不同的群体而量身设计制作的宣传页,通过案例讲解、现场问答等方式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农村常见法律知识等问题进行释法解答,进一步推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此外,王青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担任叶县第三小学、典庄小学、明英学校法治副校长,发挥定点帮扶作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基层治理的积极探索者
       为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促进乡村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预防,王青丽创新工作方式,多元打造基层综合治理新格局。在夏李乡小河郭村,王青丽带领任店法庭干警走进小河郭村村支部,与村两委、村民代表共同商讨完善村规民约。立足法律角度,王青丽从基层党建、村民日常行为规范、村容村貌、移风易俗、日常纠纷解决等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与村民共商村规民约。另外,就土地纠纷、婚约彩礼、家庭赡养抚养纠纷等常见法律问题进行重点指导,弘扬公序良俗,同时将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纳入到村规民约中去,引导村民纠纷前端化解,弘扬法治观念。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在启航法治新征程的路上,王青丽将紧跟时代步伐,守正创新,担当尽责,砥砺前行,以高质量审判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让法润万家进行曲在基层法治上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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