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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照片就敢上路,“移花接木”被识破!

  发布时间:2023-04-04 09:22:55


一男子没有驾照

但又想开车

怎么办

于是

将捡来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照片

堂而皇之地驾车上路

本想瞒天过海

谁料最终被识破

请看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审理的一起变造身份证件犯罪案


基 本 案 情

一次偶然的机会

李某某在停车场

捡到柴某某的驾驶证

因自己没有驾照

便动起了“歪脑筋”

将这本驾驶证的塑封证芯打开

贴上自己的照片

又将证芯再次塑封

就这样带着假驾照开车上路了

几次驾车都没被发现

他不禁沾沾自喜

谁料一日

李某某涉嫌酒后驾车

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

发现证件黏贴照片处污损较严重

疑似更换了照片

在交警的再三盘问下

李某某说出了实情

他“移花接木”的伎俩被戳穿

公诉机关以李某某犯变造身份证件罪

向武陟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 院 判 决

被告人李某某变造

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

鉴于李某某认罪认罚

对其可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

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

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等规定

以变造身份证件罪

判处李某某拘役二个月

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 官 提 醒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

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不仅违反法律法规

也危及人身安全

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应当依法获取驾驶证

勿抱侥幸心理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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