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6日,阳春三月竟迎来了一场大雪,温度骤降。武陟县人民法院保全团队冒着风雪来到武陟县某门窗有限公司,依法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财产保全,并对机器设备灵活采取“活封”措施。
冯某诉武陟县某门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冯某将一处厂院租赁给门窗公司使用,并约定了租金及支付方式。但门窗公司并未按照合同履行,尚欠冯某85万元租金。冯某诉至武陟县法院,并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财产保全。该院审查后作出裁定,依法查封武陟县某门窗有限公司名下的9台数控设备及附属设施、行车。
该院保全团队详细了解申请查封的设备所处位置、现状以及被保全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现企业仍有经营生产的能力,如果贸然采取保全措施将对企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利于保全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在与保全申请人进行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保全团队决定对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措施。
现场,保全团队向被保全企业释明“活封”的保全流程和措施,告知其在不得变卖、转移、抵押、毁损设备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正常使用机器设备,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被保全企业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进一步与保全申请人协商沟通,争取和解。随后,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干警现场对机器设备进行数量、型号的清点和确认。
近年来,武陟县法院对涉企案件始终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找准涉企案件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平衡点,用对用活各种工作措施,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