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子女没钱,就可以不用赡养父母?!

  发布时间:2023-03-20 15:17:43


一对七旬老人颤颤巍巍来到法院状告儿子近二十年对老两口不管不问儿子还挺有“理”称自己还背着几十万外债没有钱给父母养老此案系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基 本 案 情

原告刘某科、浮某英诉称我们共育有一子二女都已成家立业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从2004年以来近二十年时间因一些家庭矛盾儿子刘某滔不和我们见面无论日常生活还是生病住院都对我们不管不问我们伤心、无奈之下起诉到武陟县法院

被告刘某滔辩称我的父母干了几十年活儿这赚的钱都去哪儿了当年我盖房时求父母帮忙他们也没有管,这么多年也没人通知我要养活他们更何况我现在还有几十万外债没有钱给父母养老

另经法院查明被告从事电焊工作月收入4400元

法 院 判 决

武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二原告年老体弱被告作为原告的子女应当履行对原告的法定赡养义务和法律责任二原告所诉以前的医疗费、生活费以及以后的医疗费用被告应按照三分之一的数额给付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二原告以前的医疗费9386.4元于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二原告当月生活费每人320元支付二原告当月医疗费各三分之一

法 官 说 法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作为子女除非有法定的事由和依据方能免除其赡养义务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会面临经济压力也或许与父母之间有矛盾但这不应该成为不尽赡养义务的理由父母养我们小我们养父母老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