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诉新蔡县古吕街道办事处不履行行政协议案件,该案由新蔡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熊华敏担任审判长,行政庭庭长李明主审,古吕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李磊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蔡法院与新蔡县古吕街道办事处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了这起行政协议纠纷案件。
2016年12月4日,原告周某与被告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就房屋置换、拆迁补偿及临时安置等进行约定,但未就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后被告按照约定,以8000元/年的标准支付原告房屋租赁费直至2021年。2022年9月份被告交付房屋,但原告以新房需要装修等为由在出租屋内继续居住。因双方就交付后装修期间是否需要支付租赁费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原告以被告不履行协议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审阅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后,决定进行休庭调解。调解过程中,周某陈述了被告交付房屋后其家人无法使用,需要继续在外租赁的客观原因,古吕街道办事处也认可原告的部分诉求合理。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当庭成功调解,被告愿意近期支付租赁费一共9000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让群众在调解中感受到法治的公正与温暖。
此次案件的调解,在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下,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也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宝贵经验。新蔡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