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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毒油条” 店主获刑

  发布时间:2023-03-13 11:56:14


1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舌尖上的安全,永远是民生的重点问题。

一顿舒适的早餐能够唤醒一个昏睡的灵魂

却有这么几个人,让美味的早餐变成“毒”!

2

被告人彭某所经营着一家油条豆腐脑店加工销售油条。经检测,油条中的铝的残留量为1172mg/kg,

严重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禁止被告人彭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3

本案被告人彭经营油条豆腐脑店加工销售油条,

相关机构检测,油条中的铝的残留量1172mg/kg,

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必须惩治以警醒,

守护好人民的健康。

4

油条配豆浆

可谓是早餐的神仙伴侣

可是

无良商家却为了卖相

弃群众安全不顾

非法超量加入添加剂

致使铝超标

长期食用将对身体

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望商家紧绷食品安全警示弦

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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