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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马“口粮”对簿公堂,法庭现场办公了却纷争 |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发布时间:2023-03-06 16:30:06



       2023年3月2日上午刚上班,禹州市人民法院顺店人民法庭一行4人即驱车赶往许昌市东城区一厂院内,对一件原、被告双方争议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调查,并成功使案件得以调解。

       据悉,2023年1月份,原告王某向禹州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姜某在网上建立业务关系并第一次购买姜某马料后,又订购姜某第二批马料,收到第二批马料后发现马料出现质量问题,故起诉姜某返还王某马料款项及赔偿损失共计9000余元。

       顺店法庭受理该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多次通过线上方式组织调解,因双方矛盾较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开庭过程中,王某表示案涉马料存在质量问题,姜某坚称马料不存在质量问题。

       为明晰案件焦点,承办法官郭晓玉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尝试现场调解。到达现场后,法庭和原被告双方共同查看了马料现状。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如对马料质量进行鉴定将会产生大量时间、费用等成本,增加不必要的诉累,郭晓玉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最终,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限期将案涉马料拉走,并按过磅吨数退还王某货款,另支付王某各项费用2000余元。

       当天下午,法庭工作人员与王某联系,王某表示姜某已履行完毕调解协议,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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