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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受审!新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3-02-23 17:57:44





       为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2月21—22日,新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吕某成、范某坊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窃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这是新安法院2023年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5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吕某成、范某坊以洛阳某矿产品有限公司、洛阳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为依托,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纠集被告人刘某磊、范某本、许某现、孙某宾、肖某红、李某芳、范某、申某松等社会闲散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恐吓以及“软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新安县范围内实施了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盗窃、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受害,获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吕某成、范某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在为期两天的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与涉案财产性质和权属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针对被告人行为定性、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被告人犯罪数额和地位作用等问题发表的辩论意见,以及各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为保证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新安法院在庭前制定了周密的工作预案,对安检、押解、看管、值庭、旁听、外围警戒等各环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为庭审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新安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戒、震慑、预防功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同时,将“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贯穿于刑事审判全过程,切实做到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受得住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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