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起陈某磊、陈某焱起诉李某、王某的立案申请,李某、王某向陈某磊、陈某焱借款6万元,后因李某、王某一直未偿还借款,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程序分流员认为该案件标的额较小且案情简单,适宜开展诉前调解,故引导陈某磊、陈某焱通过诉前多元化解方式解决纠纷,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指派给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的调解员葛魁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员葛魁元简单了解案情后,便采取电话联络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申请人陈某磊、陈某焱与李某、王某因利息问题争议较大,李某、王某不愿承担,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调解员葛魁元并不气馁,利用多年从事调解工作的经验,制定了较为适宜的调解方案。在调解员葛魁元的不懈努力下,李某、王某认识到调解员葛魁元的耐心劝导和辛苦付出对解决矛盾、平息纠纷是很有意义的,并认识到如果案件调解不成功进入审判程序对双方来说都不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进入执行程序自己将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这点欠款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更不划算,所造成的后果也是无法挽回的。认识到这些后,李某、王某做出了让步,最终与申请人陈某磊、陈某焱当场达成和解并将欠款清偿完毕。
拿到李某、王某归还的欠款后,申请人陈某磊、陈某焱激动万分,对调解员葛魁元说:没想到诉前多元化解决纠纷这么高效,仅五天时间,就将拖欠两年之久的借款要回来了。对调解员葛魁元在调解工作中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也充分体验到了诉前多元化解工作给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带来的便利。
汝州市法院始终将诉前多元化解决纠纷挺在前端,利用多元化解手段,发挥优势、便捷高效的化解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