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7日上午,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12名被告人的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以来,李某某等先后注册北京某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幌子,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营销办证。具体手段为:虚构公司实力,在需要参加相关的国家统一资格考试中,向被害人承诺交钱可以“考试前提供答案、免考或包过”或向被害人推销办理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安全员证等证件,以办理证件后可以兼职、租赁证件获取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办理上述证书。豆某、王某等12人在周口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争议焦点,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