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襄城县人民法院 创新“三审合一”模式走“三化”之路 全方位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10 16:27:55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

襄城县地下水资源丰富,系许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襄城县法院率先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环资审判,实现对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全方位保护;探索环资类案件专业化审理,创新“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走出一条环资审判专业化、生态恢复法治化、司法保护常态化的“三化”之路。

   一、创新工作机制,促环资审判专业化

一是完善专业审判制度。成立环境资源类案件法官委员会,制定《关于环境资源合议庭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的实施细则》,对环境资源审判庭受案范围予以明确规定,有针对性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予以指导、规范。二是创新“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由麦岭法庭审理,减轻其他业务部门办案压力,提高环境资源类案件的专业审判率、办案效率。2016年以来,麦岭法庭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28件,其中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8件107人;审结公益诉讼案件5件。三是强化岗位专业培训。通过外出培训、岗位实训、交流学习等形式,使环资法官精通民事、刑事、行政法律和环境科学知识,培养“专家型法官”。

   二、多元化解环资纠纷,促生态恢复法治化

一是成立“环境资源审判诉调对接办公室”。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按照诉源治理总体要求,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设立“环境资源审判诉调对接办公室”,加强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聘请热心公益、德高望重具有较深环保业务理论和较高调解能力的人士,担任环保监督员、环保调解员、环保宣传员等“三员”,通过监督、调解、宣传等,促使当事人认识错误,修复环境,赔偿损失。三是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吸纳具有环保专业背景知识者组成专家库,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疑难专业问题、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

   三、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促环境保护常态化

一是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允许通过限期履行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确保责任人依法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承担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损失。二是探索审理+教育新模式。一是对环资案件坚持在山林绿化地、矿产资源地、河湖水源地等案件发生地开展巡回审判。襄城县法院在环资刑事案件中挑选出一批代表性案件在发生地公开审理,旁听人数达5000余人。二是借助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网络,QQ、微信、微博、微视、短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影响力。三是运用司法建议促群防群治。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书督促建议和教育防范作用,结合环资审判情况,先后向国土、水务、林业、旅游、文化、食药监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7份,督促以上部门加强环境资源法制宣传,建立健全“群防群治”体系,向全社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下一阶段,襄城县法院将更加主动自觉地向属地党委、人大报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自觉服务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衔接机制,健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执法联动、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制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精心指导下,切实推进环资审判,更好守护绿水青山,法佑生态、德润文明,为实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贡献司法力量。”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朝娟表示。

襄城县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创新审判理念,运用司法力量守护襄城绿水青山,2016年以来,先后有五个案件被河南省高院评为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18年11月份,我院环资审判庭承办的张启航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被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法治天下栏目》作为法制宣传节目专题报道。2018年撰写的裁判文书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而此次评选,河南省各级法院共有四份裁判文书入选,麦岭法庭制作的裁判文书是河南省唯一基层法院获奖的裁判文书。麦岭法庭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官培训班上推广。因成绩突出,2019年1月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被河南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20年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申请对襄城京明珠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一案被省高院配位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21年我院编写的《襄城县人民法院麦岭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调研报告》在全省人民法庭优秀司法建议、司法审判白皮书、调研报告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2022年2月在中共许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改革案例红榜通报》中,我院“探索环资审判三化模式”入选全市改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表彰。2022年4月18日河南省高院在征求构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报告中,拟定我院集中审理我县、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区、鄢陵县及漯河市全市辖区的环境资源类案件。2022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一一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篇中,以我院麦岭法庭创新“三审合一”模式全方位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为题目予以报道,并通报表扬,系当时全省唯一一家人民法庭。 

能动司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襄城县法院以此为指引,接力奋斗。

   四人大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王代涛:打造生态保护司法品牌助力美丽襄城建设。襄城县是许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襄城县法院秉持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理念,创新“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探索环资审判专业化、生态恢复法治化、司法保护常态化的“三化”路径,多元化解环资纠纷,实现对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全方位保护。对襄城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022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一一守护农村生态环境篇中,以襄城县法院麦岭法庭创新“三审合一”模式全方位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为题目予以报道,并通报表扬,系当时全省唯一一家人民法庭。

我曾被多次邀请参加代表委员联络活动,旁听了多场环境资源庭审,感受到了法院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担当。我建议:襄城县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宣传力度和司法经验总结,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认识到环境损害的严重后果;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督促被告履行修复义务,确保良好效果。为推进建设“美丽襄城”贡献司法力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