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灵活运用查封措施 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发布时间:2022-11-30 09:21:57


       近日,申请人林某与被申请人河南某陶瓷公司因三百余万元的合同款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约定付款期限并签有还款协议,但到了约定的日期,林某却没有收到相应款项。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林某向山城区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

       依托保全团队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的优势,该案一经受理,迅速进入保全程序。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需查封其公司的成品、半成品瓷砖,但经过保全团队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及经营状况的深入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目前经营较困难,如贸然进行财产处置,将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彻底停摆,不利于申请人实现胜诉利益,也极有可能导致该公司600多人工资无法发放,不利于维护就业市场稳定。在保证被执行财产不流失的情况下,山城区法院没有按部就班地进行“死封”,而是灵活运用查封措施,在取得被执申请人承诺到法院裁判生效后有等量相同的瓷砖可供执行后,允许被申请人替换履行,将查封措施改为“活封”。

       在本案中,通过采取“活封”措施,达成了保护申请人胜诉利益、保障被申请人继续生产经营的“双赢”局面,践行善意保全,是山城区法院保全工作集中化的积极结果,是在推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进程、助力疫情困难时期企业复工复产的一次积极有益的实践。保全团队灵活运用查封措施,依法维护了企业的稳定经营,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坚定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