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肩负起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使命任务,11月14日,淇滨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理论,为做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一是要聚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着力凝聚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让党的创新理论在生动化、具象化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引发更多共鸣。二是要加强人民法院自身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注重涵育法院文化,大力发扬严谨务实、拼搏进取的工作精神,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凝聚力、向心力、竞争力。三是要创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深化实施“四大一送”等活动。做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进一步培育形成朝气蓬勃、活力四射、人人自豪的精神文明建设浓厚氛围。
习近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淇滨区法院将继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高办案率和群众满意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