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周口两级法院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党建工作举措,打造出各具特色的法院党建品牌,构筑形成全市党建工作立体矩阵,助推中心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周口中院开设“庆祝党的二十大 特色党建品牌展示”专栏,对各院特色党建品牌进行展示。
品牌概述
鹿邑县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亮天平底色 为党旗添彩”特色党建品牌,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等为抓手,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党建+”队伍建设、执法办案、群团建设、文明创建等各项工作融合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品牌内涵
一、推动“党建+队伍建设”融合发展
鹿邑县人民法院现有党员干警112人,其中在编在职党员干警占比77.48%。一是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在2022年9月党组织换届中,在原设党总支基础上,新成立机关党委;以内设机构改革后部门为组建单元,由8个党支部优化调整为11个党支部,部门党员3人以上的,全部成立党支部;新成立退休干部党支部,加强对退休党员的关怀关爱,提高退休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二是建强党组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由党组成员担任,选举优秀年轻党员干警进入机关党委委员;选强配好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发挥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各支委委员中(退休干部党支部除外),35岁以下年轻党员占41.67%,40岁以下年轻党员占66.67%,形成老中青党员梯次配备、充满活力的支部班子。三是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按照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工作要求,党员发展与政治理论学习、办案能力、宣传调研能力、驻村帮扶等方面考核挂钩,从理想信念坚定、办案业绩突出、群众评价较高的优秀干警中发展党员。2020年以来新发展党员9人。
二、推动“党建+执法办案”融合发展
一是树立办案标兵先锋。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相结合,根据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等指标,每月评选表彰一批办案标兵,形成先进带后进、后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表彰的2021年度11名办案标兵中,有10名党员;另有2名党员被表彰为全市法院2021年度办案标兵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是把党员放到急难险重任务一线锻炼。在优化营商环境、清收不良资产、化解问题楼盘等重大任务中,让党员勇挑重担;在推动执行权运行机制、四级法院职能定位等司法改革中,让党员冲锋在前;在办理发改案件、信访案件等方面,让党员带头办理;在驻村帮扶一线,让党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通过急难险重任务,考验能力、锤炼党性、发现干部。三是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办案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底线。在办案中,党组织覆盖所有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每个团队、每个人民法庭至少有1名党员,为办案团队强筋壮骨,力争上游、创建工作品牌。2022年1-10月份,审判质效位居全市法院第2名,执行质效位居第1名,市内多个兄弟法院学习交流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经验。
三、推动“党建+群团建设”融合发展
做好群团换届工作。今年以来,已经对妇联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会、团支部换届工作正在筹备过程中。酝酿群体组织领导班子时,注重听取群众意见,严格遵守换届程序和纪律,机关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妇联执委会、团支部委员会等党组织和群体组织交叉任职,促进群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二是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从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凝聚群团力量,形成队伍建设合力。如工会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团支部牵头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并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妇联牵头开展“三·八”妇女节“鲜花送巾帼”、法治宣传等活动。三是坚持群团工作正确方向。认真谋划群团工作,健全组织、规范程序、有序推动,群团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并结合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开展富有特色活动,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定支持和精神力量。
四、推动“党建+文明创建”融合发展
从县级文明单位到市级文明单位,并积极筹备申报省级文明单位,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推动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党员干警带头,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无偿献血、抗洪救灾等志愿服务活动,连续多年组织“99公益日”爱心捐款活动,在2020年支持疫情防控捐款中,党员覆盖率100%。2020年获得全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2021年有1名党员获得全市优秀志愿者。二是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疫情防控一线。面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党员干警听令而动、全力以赴、冲锋在前,深入社区、街道、乡镇一线参与风险排查、卡点值班、核酸检测、捐款捐物。2022年获得全市疫情防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三是丰富法院文化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组织干警参与摄影、诵读、征文、演讲等比赛活动,举办职工运动会,为退休干警赠送纪念册,不断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始终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根本属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20年以来连续两年获得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在全市法院2021年度工作考评中,全部22项单项工作获得14项先进;2021年以来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各1次,获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市十佳政法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新征程上,鹿邑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擦亮党建工作品牌,为司法事业、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