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首页
河南法院
新闻中心
典型案例
法苑文化
法律法规
当前位置:
典型案例
私下换班路遇车祸,是否算工伤?
作者: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超杰、范帅印
发布时间:2022-09-20 08:54:10
职工与同事私下协商换班
换班的职工在上班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时
能否认工伤?
刘二与杨五受雇于某清洁公司
公司要求二人轮替上下午班
刘二与杨五私下协商一替一天上班
换班期间的上班路上
刘二被他人撞伤,他人全责
当地社保局认定刘二属工伤
某清洁公司认为刘二私下换班违规
换班期间路遇意外不应认定工伤
故提起诉讼
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审理认为
单位并未明确分配刘二与杨五工作时间
过往发生换班时单位也并未阻止
仅以是否完成当天工作任务为考核指标
应视为默认了换班行为
刘二发生事故地点位于家与单位之间
在合理的上班路线上
事故时间也属于正常的上班时间
认定工伤并无不当
遂判决驳回某清洁公司诉讼请求
二审维持原判
职工上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可以依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
关闭窗口
〗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网
新华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大河网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