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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快审双肩挑正义 提速增效公平在心中

——记开封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孔德亮

  发布时间:2022-08-31 09:15:05



    孔德亮,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8年来,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持秉公执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为百姓主持公道,赢得了人民群众广泛赞誉。2015年度获得“开封市文明职工”、开封市“十佳政法干警” 称号,并被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2017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并荣立三等功,2018年度、2019年度被评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办案能手”。

    持重含蓄的谈吐,沉稳敦厚的性格,这是孔德亮法官留给大家的第一印象。深入接触后,你会发现他心思缜密,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如春风化雨般温暖和煦,让人由衷地产生亲近感、信任感。

    坚守18年,民事案件也要办成铁案

    2004年,满怀“执掌天平、捍卫正义”理想的孔德亮,顺利考入法院工作。他从书记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地成长为了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时至今日,孔德亮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整整18年,先后办理了数千起案件,成功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他接触到的当事人大多是普通老百姓,案件也多是离婚、交通事故、邻里纠纷等小案件。“刑事案件要办铁案,民事案件也要办成铁案,因为不论标的额多小,案情多简单,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孔德亮如是说,也如是做。

    工作之余,他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桌子上总是摆放着最新的司法解释读本,一有时间就埋首苦读,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审理案件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不放过证据链条中每一个细节,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的经得起历史考验,每一份判决都写的掷地有声。

    在一起跨国离婚案审理过程中,男方起诉离婚,说与女方失联,要求公告送达。孔德亮从男方闪烁的眼神、前后不符的话语初步推测,男方没有说实话,隐瞒了案件事实。为了解真相,他冒着高温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通过询问邻居和当事人的近亲属得知,女方并不是失联,只是久居国外,完全不符合公告送达的要求。他严肃批评教育了男方,并与女方取得联系,最终该案依法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案件不大,案情也并不复杂,对法官来说公告送达可能更省事,对于该案也不会引发矛盾纠纷。但身为人民法官,我不能那样做,铁案的标准不仅要事实正义,还需要程序正义!”孔德亮说。

    迎难而上,群众满意是最高的褒奖

    因为具有取证难度大、群众抵触情绪大、社会影响面大等诸多不利因素,涉诉群体性纠纷案件是民事案件中最难审理的几类案件之一,但是孔德亮却从不畏难,每次都迎难而上。

    2006年,一个不景气企业的10余名退休老职工认为企业为自己少交了养老金,一起把企业告上法庭。原审判决驳回诉求,检察机关抗诉后又发回重审。2008年,案件来到孔德亮的手中。

    由于老职工们对企业的意见较大,每次见面都冲突不断,法官不能正常开展询问和调解工作。面对这种情况,孔德亮深知,如果想真正案结事了,关键是要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他多次和职工代表深入交谈,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又主动拜访几位情绪激动的老职工,耐心倾听他们的委屈,还与企业负责人反复沟通。一番苦劝下来,他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案件顺利调解结案,企业将养老金差额全部补足。结案后,老职工们热泪盈眶地说:“谢谢孔法官!这个案子是我们的一块心病,没想到你这么用心,这么快就还我们了公道!”

    在承办类似案件时,孔德亮都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他总结了案件办理的三大“法宝”:实地走访了解情况,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耐心讲解法律法规。正是凭借无私奉献精神和耐心的群众工作,他承办的涉群体性纠纷案件都能圆满解决,被双方当事人认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些年,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孔德亮屡获殊荣,但是在他心中,荣誉是对自己工作的肯定,但是群众满不满意才是最好的褒奖。

    敢挑重担,积极响应司法工作新需求

    2021年初,为落实民事司法改革工作中的繁简分流政策,开封中院开始组建速裁团队,孔德亮主动请缨担任来到民事审判战线最前沿。

    速裁工作显著特点就是“快”,怎么让案件审理快起来,孔德亮颇费一番脑筋。他向其他法院速裁团队取经,又结合二审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总结了案件卷宗流转快、安排庭审快、撰写文书快、送达报结快“四快”工作模式,并运用到审判实践中。随着审判团队的磨合和工作流程的熟练,每月结案时长从最初的平均19天左右,逐渐缩减至13天左右。2021年,孔德亮结案424件,位居开封中院民事案件结案量榜首,真正达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要求。

    在周某与顺河区某居委会建设工程施工一案中,周某承接该居委会新农村建设部分工程,完工后双方因工程款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因无力支付工资,周某自己也经常被工人们堵门讨薪。一系列的变故和不幸导致周某情绪激动,多次作出不理智行为,曾到敏感地点火自焚地步,情况十分危急。孔德亮承办该案时,及时阅卷,并安排开庭,同时制定突发应预案,最终在多方大力支持下,该案仅用20余天就顺利审结,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

    在“快”的同时,孔德亮还要求团队兼顾到“细”。在繁简分流案件时要“细”,认真阅读每一份卷宗材料,真正筛选出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法律适用明确的简案。案件审理时也要“细”,不能因为分流到速裁团队的案件都相对简单而疏忽大意,依然要把“铁案”精神贯穿始终,抓住案件的关键点,找准突破口,让公平正义与效率并行。

    金某与鲍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时鲍某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判,经审理驳回金某的离婚诉求。二审时,孔德亮认为,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一方不到庭,无法进行精准审理和客观裁判。于是,他通过金某提供的联系方式,先与鲍某的朋友取得联系,经鲍某朋友转达,远在云南的鲍某终于与孔德亮取得联系。后经多次电话沟通,鲍某与金某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以调解结案。案件看上去虽是简案,但是其中蕴含的心血却不比普通案件少,同样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郑重承诺,树立了人民法院庄严、严谨、公正的形象。

    斗转星移,寒来暑往,不变的是18年来孔德亮对民事审判的无限热爱与始终如一的默默坚守。

    18年的每一天,孔德亮都忙碌而充实,他把信仰深深植根于国徽之下,植根于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之中,植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实践之上。他只是千万名普通法官中的一个,虽平凡但不普通,他的身上确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操,用实际行动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法徽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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