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明察秋毫、秉公办案,帮忙讨回了我的‘血汗钱’,如果没有你们,我这笔钱怕是再也不能要回来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8月29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领取完全部5千余元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方某对执行法官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表达感谢。
据了解,方某为某培训学校聘请的授课老师,双方约定,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自2021年3月起,因经营不善,该培训学校开始拖欠方某等员工的工资。后因就休假、工资支付等事项产生争议,方某从该培训学校离职,方某在职期间,某培训学校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从某培训学校离职后,该学校也未向方某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多次和培训学校沟通无果后,方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了仲裁。经该仲裁机构裁决,某培训学校应当向方某支付工资等共计5342元。因裁决书生效后,某培训学校未履行,方某向惠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该培训学校,上门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督促该学校及法人李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大门紧闭,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中也以不知情、非法院判决文书等种种理由百般推脱。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此,执行法官遂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以公告张贴的方式贴于该学校门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而就在上述文书张贴后的第二天,因觉得此举太丢人,该培训学校的法人李某便主动找到了执行法官,将执行款5千余元汇入法院账户,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惠济法院将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持续加大工伤保险待遇、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执行力度,努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