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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院长带头办案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8:27


    “现在开庭……”8月16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两起再审案件先后在焦作中院开庭。担任这两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分别是焦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和焦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战利。而这只是焦作两级法院院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案件的一角。

    为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落实司法改革部署和河南省高院党组要求,明确院庭长办案范围,河南省高院下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院庭长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院庭长要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提审案件(简称“三类案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

    焦作两级法院积极响应,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作用和监督效能,形成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工作机制,焦作中院还对两级法院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明确目标任务,严格监督管理,努力化解人案矛盾,提高案件质量;入额院领导要带头办理重审、再审疑难复杂案件,通过承办、参审“三类案件”,发现审判执行中急需解决的裁判尺度不统一、个案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履行好司法监管职责,提高案件质量;坚持院领导接访常态化,通过信访渠道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存在问题,努力做到接访一件,办理一件,化解一件,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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