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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媒体记者看法院”活动走进南阳

——“行政审判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

  发布时间:2022-08-15 10:07:02



淅川县法院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副职和执法部门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

    近日,省法院“媒体记者看法院”活动走进南阳法院。记者先后来到南阳市中级法院和宛城区法院、淅川县法院,通过实地参观,全景式体验南阳法院行政审判取得的成效,零距离感受行政审判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近年来,南阳法院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府院联动平台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南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是我省法院推动行政审判高质量发展的缩影。近5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5.68万件,审结24.87万件。其中,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0363件,非诉执行案件103965件,二审案件43293件,再审审查及再审案件11078件,案件数量较多,在全国一直排在前列。全省法院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A

    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

    “官”:“我作为被告出庭应诉,亲历庭审过程,接受法治教育,从而及时发现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在市委政法委和市依法治市办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从2018年的29.6%,增至2022年上半年的91.03%,连续几年排名全省第一。省依法治省办和省法院先后以工作简报形式介绍了南阳经验。”南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向记者介绍。

    2020年最高法发布《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南阳法院高度重视。最高法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并出声”。“我作为被告出庭应诉,亲历庭审过程,接受法治教育,通过行政应诉体民意、恤民心,面对面聆听和回应老百姓的诉求,从而及时发现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在刘某诉某司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的审理中,某司法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当庭发言。

    近年来,南阳法院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向社会公布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2020年、2021年、2022年,南阳中院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和《南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报告》,并发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事例,宣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B

    实质性化解争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8月9日上午,在记者的见证下,南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金浩与秦德平共同为南阳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至此,全市已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14个,实现市、县(区)两级平台建设全覆盖。

    2021年,南阳法院探索成立了7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办结了一批典型案件,发挥了平台实质性化解纠纷作用,全市法院一审调解撤诉率达到30.3%,比2020年增长2.29个百分点。南阳法院始终坚持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南阳某公司是一家集体企业,工厂正好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为了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政府决定对该企业进行异地迁建。在后续迁建过程中,企业与相关部门产生了争议,协商未果,企业诉至法院。

    该公司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提出三种调解方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为探索推进行民交织案件“一揽子”解决,南阳中院制定《推进行政、民事争议交织案件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将行政登记与房屋继承、股权纠纷,行政协议与析产纠纷等多个存在行政民事交织的类型案件集中至一个合议庭审理,推动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C

    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常态化

    法院:行政行为要遵循正当法律程序

    “淅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在开庭!”8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淅川县马蹬镇,与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等19个行政执法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执法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乡人大代表一起,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

    据了解,因实际发放的补偿款亩数与征地协议约定的亩数不一致,某村民小组将有关部门起诉至淅川县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全面履行征地协议,按约定补发征地补偿款。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认真核实案件事实,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针对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发表意见,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在调解环节,因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依法当庭宣判。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有权进行自我纠错,但如何纠正,要按照法律程序。”宣判后,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该案审判长白云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协议行为中的注意事项、本案的裁判理由等进行了答疑。

    “我们将以此为鉴,尽量把工作做到前面,把工作考虑全面。”参加旁听的淅川县仓房镇政府干部付海感慨地说。

    近年来,淅川县法院持续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常态化,进一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D

    探索完善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法院、政府:以点带面,联动化解

    “感谢法院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我们小区居民解决了难题……”8月9日下午,记者在宛城区法院采访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时,遇到了前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送锦旗的群众。宛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琪和副庭长郭凤香的专业素质和工作作风被当事人点赞。

    该院行政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处理一起涉及房产交付的行政争议案件中,涉案小区业主起诉至法院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有85件,其中调解、撤诉59件,判决24件。

    2021年春节期间,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某小区建设项目,因开发商要求业主补交房屋面积差价,大量业主又起诉开发商逾期办证、逾期交房等问题,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宛城区法院行政综合庭第一时间通知政府、辖区办事处共同进行诉前调解,又先后组织不动产管理中心、人防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业主代表、开发商代表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和解。

    “下一步,南阳法院将继续努力营造党委领导、法院作为、政府配合、人大监督的法治环境,为一体推进法治南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秦德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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