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充分运用速执机制,8月12日执结一起营商环境双方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从执行立案到执结完毕用时5天,快速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2021年6月,河南某科技公司与邓州市某建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由河南某科技公司向邓州市某建筑公司供应聚羧酸减水剂,双方商定货到付款。河南某科技公司按要求于2021年6月13日起开始送货,截止2021年9月16日共送货49.56吨,总价为74340元。但邓州市某建筑公司一直不履行承诺,仅支付其货款20000元,剩余54340元一直未付。河南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2022年7月12日,湛河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邓州市某建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河南某科技公司货款54340元及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邓州市某建筑公司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河南某科技公司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网上提交申请,向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8日,该案立案执行。因该案为涉营商环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我院便将该案作为涉营商环境案件列入速执流程。网络集约查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邓州市某建筑公司名下财产启动网络司法查询,同时向邓州市某建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通过财产反馈线索仅发现邓州市某建筑公司在建设银行某支行有一个账户,执行人员随即对该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但该账户余额仅有290元。
执行法官霍彩玲在了解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后,立即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来院处理执行事宜。电话中,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讲明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8月12日,被执行人将货款全部偿还完毕。整个执行过程,仅用时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