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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万执行到位,分文不少!

  发布时间:2022-08-09 11:31:10



    “感谢许昌中院执行实施团队的执行法官,520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真是意想不到!”8月9日一大早,申请人陈某就拿着一面鲜红的锦旗来到法院门口。今天,他要亲口对法官说一句:“谢谢”!

    2011年3月,当事人陈某与许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某工程项目,项目竣工后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最终判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陈某本息合计520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吕军尚、谢新旗通过认真研判案情,制定了两步走执行方案。一是突出执行的力度。传唤企业法定代表人到案说明情况,扣划被执行人部分款项,强制拍卖其名下5套房产,先期到位执行款700万元。二是彰显执行的温度。善意审慎文明执行,为不影响企业经营,承办法官一方面和被执行人企业一起促成部分房屋的销售,及时回收执行款;另一方面积极与当地住建部门和银行沟通,使房地产企业获取支持,竣工房屋销售起势后,资金开始回流。

    从年初收案时的枝头新芽,到如今的树间繁华,历时三个多月,行程近千里,辛勤的付出终于结出硕果。8月1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向中院执行账户汇入执行款4500万元,至此本案5200万元款项全部执结。申请人陈某的企业得到了新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强制措施得以解除,企业轻装上阵,重获生机,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案结果表示满意。

    “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开展执行工作,都是为了让每一位当事人深切体会法治的力量,感受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这是我们每一位执行法官的心愿!”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以涉企、涉民生、涉营商环境等案件为重点,严格贯彻落实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要求,埋头苦干,力争将每一位当事人判决书确认的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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